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渝经高新〔2008〕14号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
指导性计划(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委(经贸委、计经委、企业发展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市级大型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工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工业经济的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制2008年度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重庆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已获得市级及其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批复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选项原则和重点

    1.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暂行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制定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重庆市经委制定的《重庆市近期重点鼓励的部分产业技术研发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的要求。
    2.项目选择重点:
    (1)新产品开发项目。包括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化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重大高新技术产品、新产品研制与产业化项目。
    (2)高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包括数控技术、智能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技术、超微粉碎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生产技术工艺优化升级项目等。
    (3)重点研发试验能力建设和社会服务支持体系建设项目。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服务支持能力的重大研发试验平台、重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项目。

    三、不宜申报的项目

    列入禁止与淘汰目录的产品、技术;能耗高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技术;进口散件组装的产品;仅花色品种、款式、包装等变化的产品;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传统手工艺品。

    四、项目类别

    1.产业化: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并在一年内形成目标生产能力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项目。包括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高新技术产品与新产品的产业化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生产项目。
    2.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虽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但一年内不能形成目标生产能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包括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
    3.能力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能力提升项目、重点实验(试验)室建设项目、产学研或企业间共建的联合开发平台项目,相应项目具备技术改造或基本建设项目的备案条件或备案手续。此外,技术创新服务方面的提高信息咨询、成果交易、技术服务、产品检测、项目评估、人才培训等方面能力的重要建设项目。
    4.数控改造:应用数控技术等对现有通用关键装备和生产线进行改造提升且效益显著的项目。
    5.推广应用:在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材料与资源的利用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等方面效果显著的高新技术与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

    五、项目申报及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网上申报:需登陆重庆市经委高新处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登陆重庆市经济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jj.cq.gov.cn/)点击网上办公下拉菜单中的高新项目申报按扭进入登陆页面。重庆市经委高新处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对用户实行注册登记管理,新用户需点击注册按扭进入系统的注册页面,逐项填写相关内容,点击“确定”按扭上报,经联系重庆市经委高新处或相应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即可登陆重庆市经委高新处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单位进入系统后点击系统中项目申报按扭下拉菜单中的技术创新,逐项填写相关内容,并将《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粘贴在附件中(数控改造项目的建议书按专门格式填写),点击上报按扭报出。页面中的保存按扭用于申报单位临时保存填写的上报内容,不具备上报功能,项目报出后,请申报单位在系统中查看申报项目按扭下拉菜单中点击技术创新,查看项目申报状态,若相应项目状态栏显示“已保存,等待上报……”时,请双击项目名称打开项目申报页面,经检查或修改确认后点击“上报”按扭报出,项目状态栏审查通过后,请申报单位打印《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相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经主管部门签注审核意见后正式报送一份交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高新处。
    3.本批项目网上材料上报和《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1日。

    六、相关说明

    《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作为我市引导企业技术进步、引导推动工业领域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升级的一个导向性计划,是市内企业享受重庆市人民政府企业新产品开发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之一,是政府部门遴选重点引导支持项目的基础。

    申报联系单位:重庆市经委高新处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712室
    邮政编码:400015
    联  系  人:赵晓峰 彭成敏 汪世兰 王陪
    联系电话:63899453 63899455 63899456 63899871
    传    真:63899455

    附件:1.《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格式及编写说明
          2.《重庆市技术创新项目通用关键设备数控化改造专项立项建议书》格式及编写说明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