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
  《重庆市禁止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条例》。
  《荣昌县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办法》。

  二、业务科室
  企业发展与管理科
  电 话:46733501 46733027

  荣昌县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办公室
  主 任:蒋光灿
  副主任:蒲邦权
  联系人:林贤华 蒋国有
  电 话:46730909